网通社科技快报
AI数字人冒充专家带货 美瞳广告引争议
近日,央视财经频道报道了AI数字人冒充专家进行商业推广的乱象,尤其在医疗美容领域引发广泛关注。某AI短剧制作方发布的一条植入广告中,一个以第一人称自称“我的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的AI数字人,附带购买链接推广美瞳产品。然而,美瞳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与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同属最高监管等级,其使用需严格遵循医学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产品广告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而AI数字人作为完全虚构的虚拟形象,无法满足法律对真实试用和体验的要求,因此其代言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指出,如果AI数字人表达只有真人才能拥有的个性化体验(如“我吃得特别好”),则构成拟人化虚假宣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也表示,原生型AI数字人不能用于代言,因其无法提供真实的产品试用和体验。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虚拟数字人刻意模仿医务人员形象,推广眼部疾病药品或保健品,降低了冒充专业权威的门槛,使健康素养较低的消费者误以为听到的是正规医疗建议。例如,心血管患者若轻信所谓“溶解血管垃圾”的神药,擅自停用应服药物,可能面临更高的健康风险。
这些看似专业的数字人广告视频是如何制作出来的?记者调查发现,如今仅需上传一张照片,几分钟即可生成一段AI数字人带货视频。手机应用商店中大量App宣称可“AI视频一键生成”,费用低廉(如每周48元)。记者在一款相关App中测试,上传水果照片后选择“带货视频”功能,软件迅速生成一段8秒的皇冠梨推广视频,AI数字人以亲切口吻介绍产品特点。
专家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责任归属不明确。由于AI数字人背后缺乏真实的人作为责任依托,一旦发生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追责将变得十分困难。未来需要从技术、法律和监管等多个层面入手,建立针对AI数字人商业推广的规范体系,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指出,如果AI数字人表达只有真人才能拥有的个性化体验(如“我吃得特别好”),则构成拟人化虚假宣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也表示,原生型AI数字人不能用于代言,因其无法提供真实的产品试用和体验。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虚拟数字人刻意模仿医务人员形象,推广眼部疾病药品或保健品,降低了冒充专业权威的门槛,使健康素养较低的消费者误以为听到的是正规医疗建议。例如,心血管患者若轻信所谓“溶解血管垃圾”的神药,擅自停用应服药物,可能面临更高的健康风险。
这些看似专业的数字人广告视频是如何制作出来的?记者调查发现,如今仅需上传一张照片,几分钟即可生成一段AI数字人带货视频。手机应用商店中大量App宣称可“AI视频一键生成”,费用低廉(如每周48元)。记者在一款相关App中测试,上传水果照片后选择“带货视频”功能,软件迅速生成一段8秒的皇冠梨推广视频,AI数字人以亲切口吻介绍产品特点。
专家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责任归属不明确。由于AI数字人背后缺乏真实的人作为责任依托,一旦发生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追责将变得十分困难。未来需要从技术、法律和监管等多个层面入手,建立针对AI数字人商业推广的规范体系,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