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魔改与文化传承:数字时代的创作边界

自从李白杜甫白居易开始吟诗,童贯秦桧贾似道对着屏幕要网友“回答我”,朱元璋努尔哈赤跳起来挨个训斥身后的不肖子孙——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把内容生产的参与门槛降到了只要有“想象力”,人人都可以越过思想和表达...

互联网/IT

自从李白杜甫白居易开始吟诗,童贯秦桧贾似道对着屏幕要网友“回答我”,朱元璋努尔哈赤跳起来挨个训斥身后的不肖子孙——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把内容生产的参与门槛降到了只要有“想象力”,人人都可以越过思想和表达之间的“天堑”。新年伊始,个别“AI魔改”视频被整治,主要针对的是“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孙悟空骑着摩托车取经”等类似经典作品的二创视频。人们担心时间长了,会忘记这些作品原本要传达的精神内核,导致文化传承混乱和碎片化。

有意思的是,成片于二十一世纪一十年代,火爆程度和长尾效应不亚于八十年代四大名著连续剧的《甄嬛传》也被各种剪辑和魔改,似乎还挺受欢迎,好像没有成为要被举报下架的对象。也没有听说哪个演员对自己的形象被各种改造心生不满,相反因为持续的曝光,演了《甄嬛传》堪称上了“养老保险”。

笔者无意讨论“改编”的边界在哪里,也没有能力判断哪些作品因为要传承文化认同而不能被乱改。遥想互联网刚刚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年代,网上到处都有免费看的电影电视剧、开放下载的电子书 PDF,还有可以一键保存到本地的 MP3 音乐。不过好景不长,随着版权治理收紧,慢慢地长视频网站开始用会员制来给影视剧“上锁”,本质上是用流媒体服务取代了销售的概念,付费获得的只是限时的使用权;免费电子书开始在网上消失,当年新浪爱问知识人一夜之间清空了全站的图书 PDF,令人记忆犹新;音乐也开始一首一首变成灰色,要么显示“在和版权方争取”,要么充值了才能播放。

然而,互联网的再封建化趋势似乎并没有让中国人的在线文化生活变得枯燥和凋敝,影视作品不让看?没关系,有人会剪辑“五分钟带你看完一部电影”“一个视频带你追完四十八集连续剧”,或者画面原样搬运过来,但自己给台词配上方言。还有的则把名场面剪在一起,别有一番超燃的风味,结果爆火。电子书不让下载?只要有一个人下载了,互联网的点对点传输技术迟早会让大家人手一份的。音乐听不了?也不要紧,会乐器的人把旋律弹下来,传到 B 站上,其他用户照样可以欣赏自己喜欢的天籁,于是网上有了那么多不需要版权和购买的流行歌曲钢琴纯音乐版。

数字文化不但不贫瘠,反而日渐丰裕——没钱去看原版的“穷”带来了在线内容的“富”。赵鼎新说过,道德控诉很容易,仰头开骂就可以,而一旦脱离了简单的道德谴责,问题就开始复杂了起来。比如大家没有耐心看长剧,注意力日益涣散,可能是短视频普及的原因,短视频又为什么普及?还不是因为长视频和严肃内容都要付费?

在《国富论》里,是劳动分工、自由贸易、“看不见的手”、守夜人国家和理性经济人共同创造了财富。那么,互联网又是怎么“富”起来的呢?

一、互联网时代的“包产到户" 二〇二五年,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尤查·本科勒(Yochai Benkler)的重要著作《网富论:社会生产如何改变市场与自由》一书被译介到国内。这本书的核心观点认为,基于同侪生产与社会分享的网络信息经济,在效率和民主化的潜力上,都要优于建立在排他专有权和市场交换之上的工业信息经济。它不受价格机制和传统科层组织制约,比如资本密集型的大公司,也把内容生产能力从机构生产者手中解放出来交给个人。这种互联网共创是分布式的众包生产,它颗粒度细,具有模块性,加入随心、上手方便,易于协作却不用发生交易。全球数以亿计的用户利用自己的兴趣和交流能力分享知识、表达新见、即兴创作,根据自己的意愿平等地使用开放的公共资源,客观上也降低了他人获取内容的成本。这本关于信息生产力的经济学著作,讲述了经济上边缘性的社会行为如何在今天成为互联网上的主流生产方式。

通信工具和端侧个人设备的普及当然是硬件层面的原因,降低了内容生产社会化的物质资本门槛。有了劳动工具,当然还需要劳动对象,同侪生产靠的是连接-调动和整合过剩的资源。什么是普通网民的闲置生产资源?电脑里的闲置容量、闲置算力当然是最基础的。然后就地取材,自己的闲暇时间、灵感创意、才华智慧、颜值身材、房前屋后……有什么用什么。当然,量大而且永远不存在短缺问题的,是信息这种允许开放使用的非竞争性公共物品。真正的原创是很难的,绝大部分创作都建立在对前人作品的学习、模仿、挪用和改编之上。除了非竞争性,“累积性”也是信息经济重要的特征(新知识建立在旧知识之上)。切割、粘贴和重新混合现有文化构成了今天互联网上的基本内容生态样貌。

无数《雍正王朝》的粉丝贡献了千奇百怪的解读,表演系一整个宿舍的学生扮上妆演绎老三国的经典剧情,新老版本《红楼梦》也被网友拿来逐段吐槽式对比,连热门电视剧的穿帮镜头都能被搜罗起来养成一个账号。早期我们看到的是背景音乐声很大的粗糙的切条短视频,或者时长四个小时,其中一半是电影,还有一半是“请您欣赏风景”。后来,加解说、贴字幕、搞配音、混剪,直至AI生成内容(AIGC)的出现,内容创作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创作者可以快速生成高质量的内容,极大地丰富了互联网的文化生态。

然而,这种全民创作的现象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大量低质量或恶意改编的内容可能误导观众,尤其是年轻一代,影响他们对经典作品的理解和文化认同;另一方面,创作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在AI生成内容的情况下,如何界定原创性和版权归属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的来说,数字时代的文化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技术的进步使得内容创作更加便捷,用户参与度大幅提升,为文化的传播和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如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保护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避免过度商业化和碎片化,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思考的问题。

图片

图1:截至2020年3月和12月,“直播电商”用户规模达到3.88亿,较3月增长46.42%,显示出数字内容消费的巨大潜力。

图片

图2: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点赞、评论和分享行为,反映了用户对内容的即时反馈和互动,推动了内容的传播和二次创作。

图片

图3:线下市场的文化体验,如美食摊位和农产品展示,体现了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和发展。

图片

图4:农业领域的直播活动,展示了数字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应用,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图片

图5:古装剧的拍摄现场,反映了传统文化在影视创作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现代技术对其呈现方式的影响。